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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推动新指挥体制
2002年3月1日,台军正式实行“国防二法”,从而使得台湾新“国防”指挥体制正式启动。“国防二法”,指的是台湾在2000年1月29日通过的《国防法》和《国防部组织法》。在实行“国防二法”之后,台湾进一步改进指挥体制,实行“军政军令一元化”,即由“国防部长”直接领导军政、军令和军备三大系统。“参谋本部”降为“国防部长”的军令幕僚,负责三军联合作战指挥并向“国防部长”负责。“精进案”中,推动“军政军令一元化”、三军总部的组织改革新指挥体制的深入落实也是核心内容之一。“军政军令一元化”后,军备、军政与军令是平行关系,其实质是突出强调了“军队国家化”,模糊了军方一直坚持的反“台独”立场。
此前台湾军队指挥分成两个系统,即作战命令由“总统”通过“参谋总长”下达,预算和装备则由“国防部长”主管。“参谋本部”成为实际掌管台湾“国防”事务的单位,其权势凌驾“国防部长”。《国防法》实施后,台湾军队一切命令皆由“国防部长”下达,“国防部”掌管全部的“国防”事务,下设“参谋本部”和各军种总司令部。重要的“国防”政策、人事、预算都由“部长”核定,使军政军令一元化,“总统”将通过“国防部长”指挥军政、军令和军备三大系统。三大系统各设一名“国防部”副部长,“参谋部长”则是负责军令系统的副部长。
除此之外,在“国防二法”实施后,台“国防部”成立的“战略规划司”成为规划台军未来“国防”战略和兵力结构的核心单位。“战略规划司”未来的工作方向区分为四项重点:1、建立战略评估机制,协助“国防”政策及军事战略的制定;2、持续执行兵力结构合理化与组织“精进案”,调整台军兵力结构;3、精进台军军事战略,规划并建立“有效吓阻、防卫固守”的优质“现代化”战力;4、推动“国际”军事合作与交流。

驻扎在与祖国大陆仅一水之隔的金门岛的台军举行演习,士兵从装甲输送车上跑出奔赴战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