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详细介绍:中国歼七系列连载(一) 连载(二) 连载(三)
沈阳飞机制造公司/成都飞机工业公司
概况
歼-7是中国沈阳飞机制造公司和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前苏联米格-21基础上研制的单座、单发轻型超音速战斗机。主要用于国土防空和夺取战区制空权,并具有一定的对地攻击能力。该机尺寸小,重量轻,机动性好,近战火力强,使用维护简便。歼-7于1964年初开始试制,1966年1月首次试飞,1967年6月批准定型,随后投入批生产。
歼-7有多种改型:
歼-7首批生产型。
歼-7I发展改进型。
歼-7II在歼-7I的基础上继续改进的型别,1978年12月首次试飞,1979年成批生产。
歼-7III全天候型,1984年4月首次试飞,1987年9月完成设计定型试飞。
歼-7A在歼-7I基础上改进的出口型。歼-7A与歼-7I飞机的主要区别为:换装加大推力的WP-7B发动机,阻力伞舱上移至垂尾根部。此外,改装部分电子设备。
歼-7B在歼-7II基础上改进的出口型。主要更改:改进机翼下挂架结构,使其既可挂法国制造的近距格斗导弹,亦可挂中国的PL型导弹;使用性能更好的火箭弹射座椅;换装翻修寿命更长的WP-7B发动机。
歼-7M最新出口型,在歼-7基础上加装引进的火控电子设备和国内相应配套设备。
歼-7P在歼-7M基础上的发展型,按巴基斯坦空军要求进行了20多项改进,主要出口巴基斯坦。
设计特点
机翼大后掠三角形中单翼,前缘后掠角57°,后缘垂直于机身轴线。机翼后缘外侧是副翼,内侧是襟翼,机翼上翼面有翼刀。
机身全金属半硬壳式结构,圆形截面,分前、后机身两段。机头进气口中心装有进气调节锥,机身中部下方有减速板,后机身下部有腹鳍。空速管在机头下部,机尾装减速伞。
尾翼大后掠角、低置、全动式水平尾翼。有大面积的后掠式垂直尾翼和腹鳍。
起落架前三点式。前起落架收入前机身,主起落架通过转轮机构把机轮收入机身,支柱则收入机翼内。
座舱密封式座舱的通风和增压空气从发动机压气机引来,供气系统中有温度、压力自动调节系统。
动力装置后机身内装一台WP-7涡喷发动机,全加力推力为56.39千牛(5750公斤),最大推力38.25千牛(3900公斤)。
系统液压系统有主液压系统和助力液压系统,最大工作压力为205.9×105帕(210公斤/厘米2),用于向起落架、襟翼、减速板、进气调节锥和尾喷口的作动筒及操纵面的助力器等供压。冷气系统用于机轮刹车、座舱盖的开关、密封和抛放、机炮装弹、放减速伞和应急放下起落架等。直流电源包括一台直流起动/发电机和两个银锌蓄电池,交流电源是4台变流器。
武器前机身下装一门机炮,翼下可挂PL-2空-空导弹、火箭弹和炸弹等。
技术数据
外形尺寸
翼展 7.15米
机长(不计空速管) 13.95米
机高 4.10米
机翼面积 23.0米2
机翼后掠角(前缘) 57°
重量及载荷
正常起飞重量 7370千克
正常着陆重量 5480千克
燃油重量(机内) 2080千克
性能数据
最大平飞速度(高空) M2.05
巡航速度(高度11000米) 970公里/小时
失速速度 215公里/小时
实用升限(无外挂) 18700米
最大航程(机内燃油) 1480公里
(带副油箱) 1530公里
起飞滑跑距离 800~1000米
着陆滑跑距离 800~100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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