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军高能激光武器:短期难以跳出研制“螺旋”

(2/10)

美军高能激光武器:短期难以跳出研制“螺旋”

第一阶段是实现“软杀伤”。即利用激光束干扰目标视场,类似于通过“强光晃眼”的办法使对方失能退出战斗。这类武器对激光束的功率要求不高,一般只有几十到几百瓦,技术难度较低,不少国家在这方面已有研发成果,且部分已在战场上使用。主要分为两类:一类是用于照射敌方战斗人员的眼睛,使其暂时失明,例如美军曾经研制的“激光步枪”;另一类是安装在各类作战平台上,用来干扰对手武器装备的光电设备,使其失去观瞄、制导等功能,比如英阿马岛战争中,英国皇家海军装备的“激光眩晕器”就是这类装备。考虑到可能造成误伤,美军已经禁用了第一类装备。

第二阶段是追求“硬杀伤”。旨在通过高功率激光照射产生热能直接毁伤目标,通常被称作高能激光武器,这也是美军研发激光武器的初衷和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,已被纳入所谓的第三次“抵消战略”重点关注领域。按照美国国防部的定义,高能激光武器的平均输出功率要大于等于20千瓦或每个脉冲能量大于等于30千焦。近年来,美军在推动这类激光武器研制上进度明显加快。

一是收缩“战线”。一改此前“摊大饼”似的发展模式,聚力推进功率在10千瓦至150千瓦间的激光武器实用化,突出陆海基战术激光防御建设,将此前分散在各军种和国防部的项目整合成5个大项,连续两个财年暂停给技术难度大、短期难见效的激光反导武器研究项目拨款。

举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