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六集团军某旅
执纪要严,但不能层层加码
■连樱泽解放军报特约记者张石水
3月上旬,第76集团军某旅坦克连在研究推荐去院校学习的战士人选时,产生了意见分歧。
争议缘于几天前,作为候选人的战士小郭在一次站岗执勤时,因为忘记口令而被纠察登记,连队也因此受到上级通报批评。
党支部研究讨论时,有人认为,小郭犯了错,而且在上级机关那里“挂了号”,给连队造成了负面影响,不应该再推荐他去院校学习。但也有人说,小郭军事训练考核成绩一直名列前茅,又是连队专业骨干,这次出问题后,他对错误反思深刻,纠改态度坚决,党支部应赏罚分明,不该因这一件事拿掉他参加学习的资格。
《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(试行)》对奖惩有明确规定,要严格依法行事用权。党支部组织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后,研究决定,推荐上报小郭去院校学习,同时责令他在全连军人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。
该连依法执纪的做法,既得到官兵的认可,也引起了旅领导的注意。深入基层调研,他们发现,个别干部骨干在落实条令条例等法规中,存在凭主观印象办事、尺度把握随意等现象,尤其容易带来执行规定层层加码的问题。比如,有战士考核拖了后腿,被罚每天提前半小时起床加练;有战士违规使用手机被处理,班排罚其两个月不准请假外出;个别连队为确保迎检不出问题,要求官兵将个人生活物品全部存放在储藏室,仅周末可以取用……